解读调控之下楼市五大核心问题:房价真在跌吗
尽管调控政策不断加码,但楼市的动向仍然扑朔迷离。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似乎都被层层迷雾笼罩,“观望”是各方共有的表情。在同一种表情背后,市场各方正陷入微妙的博弈。房地产调控短期内必须而且应该能够遏制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但从长远来看,房价上涨的压力始终存在。楼市泡沫,需要一点一点地挤出来。
此轮调控新在何处?
此一轮楼市调控,可分为两个阶段:先是启动期,以今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业内称“国十一条”)为起点,明确“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不想,经历了春节之后短暂的消停,炒房资本随即活跃,各地房价迅速蹿升。于是调控很快进入升级期,以4月17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业内称“国十条”)为标志,目标直指“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近日各地出台的配套措施均贯彻了国务院文件精神,一些地方的严厉程度甚至更胜“国十条”一筹。
调控的快速升级让很多分析人士感叹政府“出手之快、决心之大”。除反应迅速外,本次调控还呈现以下三个不同以往的特点:
首先,调供应和调需求相结合。供应方面,近段时间各地新供地数量明显增加,楼市供应的预期趋于“看多”。另一方面,保持对投资投机性需求的高压,通过提高二套房首付、提高利率水平乃至“限购”等强硬措施直接抑制炒房资本,避免加大的供应量再度沦为炒家的工具。
二是市场和保障相结合。今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三类用地的计划供应量超过了此前政府一再承诺的70%,达到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的77%。其中,如果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能够如期落实,商品房市场的压力将得以明显减轻,政策将有更多腾挪空间。
三是调控效果和政府责任相结合。国家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由此不难理解近期一些地方出台的细则措辞之严、力度之大。
分析人士认为,相关措施如能坚决执行,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当能有效遏制,市场回归理性之日也绝非遥遥无期。
此轮调控新在何处?
此一轮楼市调控,可分为两个阶段:先是启动期,以今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业内称“国十一条”)为起点,明确“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不想,经历了春节之后短暂的消停,炒房资本随即活跃,各地房价迅速蹿升。于是调控很快进入升级期,以4月17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业内称“国十条”)为标志,目标直指“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近日各地出台的配套措施均贯彻了国务院文件精神,一些地方的严厉程度甚至更胜“国十条”一筹。
调控的快速升级让很多分析人士感叹政府“出手之快、决心之大”。除反应迅速外,本次调控还呈现以下三个不同以往的特点:
首先,调供应和调需求相结合。供应方面,近段时间各地新供地数量明显增加,楼市供应的预期趋于“看多”。另一方面,保持对投资投机性需求的高压,通过提高二套房首付、提高利率水平乃至“限购”等强硬措施直接抑制炒房资本,避免加大的供应量再度沦为炒家的工具。
二是市场和保障相结合。今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三类用地的计划供应量超过了此前政府一再承诺的70%,达到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的77%。其中,如果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能够如期落实,商品房市场的压力将得以明显减轻,政策将有更多腾挪空间。
三是调控效果和政府责任相结合。国家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由此不难理解近期一些地方出台的细则措辞之严、力度之大。
分析人士认为,相关措施如能坚决执行,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当能有效遏制,市场回归理性之日也绝非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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