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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又闻"退地"声 "香饽饽"为何成了"包袱"?

2010/7/25 18:10 作者:蓝色白羊 点击:1150 评论:0 条 【
“楼市”的凉意正向上游的“地市”传导。近期,长三角一些城市频频传出开发商的“退地”之声,部分地块则已明确被有关部门收回。土地市场遇冷已是不争的事实。

业内人士提醒,“地市”遇冷是此轮调控初显成效所致,值此节点,更需继续严格落实供应、信贷、监管等方面的各项土地调控措施,进一步挤出市场泡沫,增强市场的“理性化”。


长三角又闻“退地”声

南京市国土局7月的一则公告显示,该市栖霞区一地块于2007年12月6日以71000万元成交,并于同年12月19日签订出让合同,拿地房企为“南京荣盛置业有限公司”。但截至今年7月2日,公司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的40%计28400万元,剩余42600万元长期拖欠,已构成严重违约。为此,南京市国土局解除了上述合同,同时没收10650万元定金。

南京市国土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收回土地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国土部门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但对开发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并不了解。

今年1月,上海宝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从10多家开发商手中抢得“嘉定区真南路以南、走马塘以西”地块,总价超过24亿元,楼板价格达到12503元/平方米。不过,半年过去,土地款迟迟未付。近日又有“宝华将退地”的消息传出。

记者22日从嘉定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处获悉,“企业是否退地,还没有最后确定,目前可能有两种方案,一是完全退回,二是以股份转让等方式寻找其他企业接手”。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也关注到上述动态,该局强调:“在上述情况下,企业必须缴纳滞纳金;如果是闲置土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浙江温州也有类似情况发生。有媒体报道称,温州瓯海区一地块去年年底以5倍底价成交,但至今年6月底土地部门尚未收到拿地房企的土地款。按照相关规定,该企业的开发权可能被取消,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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