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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民连缴医保10个月 生宝宝可一次性补千元

2010/5/6 16:18 作者:蓝色白羊 点击:757 评论:0 条 【
昨日,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今后凡是参加了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只要连续缴费10个月,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补助。

  生崽一次性补助1000元

  长沙市医保中心介绍,城镇居民必须连续缴费10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后方可享受生育医疗补助;享受城镇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补助后,不再享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根据相关政策,长沙市将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的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补助1000元,对参保人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定额补助300元。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费用高于定额补助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算;低于定额补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怀孕20周后可办补助手续

  居民如何申领生育医疗费用补助?长沙市医保中心介绍,参保人员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携《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人选定的该市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登记,以备审核。

  参保人员生育出院时,不再向医院支付生育医疗和产前检查补助部分。补助费用由长沙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定期结算。因急产、探亲期间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补助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出院后持医疗服务机构的急产证明或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发票等资料,于每周二到长沙市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医保科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星辰在线 通晓长沙】本文网址:http://news.changsha.cn/cs/2/201005/t20100506_10996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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