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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后,长株潭居民“用水多价更高”

2011/9/3 21:59 作者:HOPE 点击:1249 评论:0 条 【
本报9月2日讯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让用水多的多花钱,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节约。至2014年8月,长株潭三市城市水价改革,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价。

记者今天从省委水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经水利部、省政府批准,《湖南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简称《方案》)本月起正式实施。水利部部长陈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等出席会议。

“五项改革”为全国探路

作为全国水利综合改革试点省,根据《湖南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我省将在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投融资体制、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和水价等五个方面为全国探路。在深入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在长株潭地区试点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

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会议上指出,湖南省将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水利综合改革,这些试点将为全国水利综合改革探索宝贵的经验。

长株潭三市率先试点

根据《方案》, 城市水价改革率先在长株潭三市试点推行,取得经验后,向全省其他城市推广。 据了解,长株潭地区城市水价改革分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非居民用水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可先行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定额用量内用水实行基本水价,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用水户定额用水量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湖南省用水定额》核定。

《方案》要求,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可以采用三级阶梯水价。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的第一级水量基数,根据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则制定;第二级水量基数,根据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原则确定;第三级水量基数,根据按市场价格满足特殊需要的原则制定。

制定用水定额强制性省颁标准

我省还将用水定额标准定位为强制性省颁标准,作为各地区及各行业开展用水管理和水价改革的重要依据。省水利厅会同省质监局、省住建厅、省经信委,在充分考虑水资源供求状况、经济发展需求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定期对《湖南省用水定额》进行修订。

据了解,为确保水利改革顺利实行,《方案》还确定了工作进程时间表。到明年8月,省物价、水利、住建厅将制定推进长株潭三市城市水价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至2014年8月,全面完成长株潭三市城市水价改革,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价,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我省水情

长株潭已逼近用水控制红线

据了解,我省虽是水利大省,但仍面临季节性、区域性缺水等问题。去年,我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336亿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已达到323亿立方米,剩下的空间只有13亿立方米,长株潭地区已逼近用水控制红线指标。“十二五”末,我省GDP预计增加到2.5万亿元以上,即使按水利发展规划要求,万元GDP用水量下降50%,也需要255亿立方米,考虑人口增加、城镇化率提高等情况,最多能维持在国家确定的红线之内。

■记者 胡信锋 实习生 彭雁 谢星星
来源:三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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