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光不如卖光,卖光不如送光
国企改革之惨烈,于此可见一斑。整个国有企业改革史,从厂长负责制、承包制到卖光、送光,一言以蔽之,解套而已。时在90年代初,山东诸城市市委书记陈光一举卖掉全市272家国有(集体)企业,人称“陈卖光”。1996年,朱镕基赴诸城考察,直至离开,均无表态。随后,诸城经验得到肯定,“一卖就灵”流行神州。不同之处,就在于“卖给谁”而已——卖给经营者,美其名曰“MBO”;卖给民营资本,则曰“国退民进”。其最终结果,便是造就今日一批叱诧风云、风光无限的国有垄断企业。
转自新浪: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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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静禅 (2009/3/7 21:08, 评分: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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