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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欲斥资50亿重建“夜郎古国”

2010/10/18 08:36 作者:美女乐翻天 点击:1751 评论:0 条 【
夜郎国的历史大致追溯到战国至西汉成帝和平年间,存在约300年后神秘消失。由于其历史原貌与都邑所在史籍少有记载,近年关于夜郎古国属地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湖南新晃县16日宣布,将斥资50亿元重建“夜郎古国”。

  >>湖南方面

  斥资50亿用地30平方公里

  处于湖南人头版图“鼻尖”上的怀化新晃县,秦汉时期属夜郎国治地,唐宋曾两次设夜郎县。这里千百年前延续至今的“竹崇拜”“牛图腾”与斗牛、斗狗等独特民族风情,构成了内涵丰富的夜郎文化。

  为重现夜郎文明,新晃决定斥巨资打造“夜郎古国”项目,建设夜郎古国、夜郎大峡谷、燕来寺、舞水长廊4大景观共20个分主题景区。其中包含宫廷文化、民俗风情、万国使馆、雀巢农耕、创意集中营区等主题景区的“夜郎古国”,将重点体现夜郎文化和侗族风情,打造成夜郎文化休闲度假区。

  据介绍,该项目规划用地30平方公里,在策划中充分考虑了新晃特有的峡谷地貌和浓郁的宗教氛围,最早明年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完工。项目投资方表示,预计建成后每年来当地的游客将达500万人次。

  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政研处处长曾博伟表示,即将开工的沪昆高铁,为沿线的新晃迎来发展旅游业的绝佳机会。尽管夜郎古国属地之争至今未果,“但有了丰富的旅游产品和夜郎文化为支撑,这里自然会得到游客的认同”。

  据新晃县委书记介绍,新晃这次策划和开发夜郎古国项目是为了充分利用便利的交通与传统文化,带动新晃的旅游业。

  >>贵州方面

  学者称夜郎国首府在黔北

  对于湖南方面的“争抢”, 贵州的文化学者纷纷发文反击。贵州一直将夜郎当作他们当仁不让的文化品牌。

  据贵州夜郎文化研究会研究员、贵州民族学院西南夜郎文化研究院开发利用研究所所长王德埙指出:历史表明,夜郎国首府在黔北。

  王德埙说,由于史料有限,才导致今天“众说纷纭”的场面。王德埙说,夜郎国首府到底在哪里,其实证明很简单:一是汉朝唐蒙出使夜郎;二是地区发达程度。汉武帝建元年中,政府曾派郎中将唐蒙出使夜郎。史料记载表明,唐蒙到夜郎,是从今天的四川合江进入夜郎国,只能是进入到今黔北的赤水、习水、桐梓(遵义市)等夜郎故地。在桐梓境内,尚有蒙渡桥的历史遗迹。

  历史上,黔北和贵州其它地州相比,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是最为发达的,夜郎王不可能去选择别的贫穷落后地区安营扎寨,最主要的是,黔北大地上,特别是桐梓境内拥有大量夜郎遗址。

  贵州省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刘长焕称,夜郎的主体肯定在贵州,不用怀疑,谁要把它争过去,本身是件很滑稽的事情。夜郎实际包括的地域很大,新晃实际是在夜郎的边缘,湖南人斥巨资去打造夜郎文化是件意味深长的事,作为学者,高度关注的同时也提醒当地政府,对自己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挖,确实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了。

  小站冠名引发另一场夜郎之争

  即将动工建设的渝黔高速铁路在途经的贵州桐梓县夜郎镇将建小站,其冠名又引发一场“夜郎之争”。

  该工程一位王姓负责人说,原本将该站冠名“夜郎站”,但湖南方面提出异议,认为夜郎在湖南,贵州境内不能以此命名,铁道部经综合考虑,初定此站冠名“夜郎镇站”。

  消息传到桐梓,引起各方不满,对夜郎颇有研究的退休老干部黄光荣说,将该站冠名“夜郎站”名正言顺,桐梓人决不承认“夜郎镇站”。

  据《钱江晚报》《贵州都市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伦理视角看古夜郎国之争

  反观目前古夜郎国的湘黔之争,其实在情理之中:其争根本不在文化,而在商业。毕竟,商业开发,资源为王。

  近日,一则湖南新晃斥资50亿打造“夜郎古国”的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的新闻,再次吸引了公众的眼球。

  借助历史,巧立名目,发展地方旅游产业的新闻屡见不鲜,而且大多夹杂着争论。远的不说,近的就有山东、安徽两省三地的“西门庆故里”、河南安阳出土的“曹操高陵”,以及李白故里、赵云故里之争等。“乱花渐欲迷人眼”,借历史名目开发文化旅游产业,在一片争议声中俨然显得居心叵测,大众对此有了本能的戒心甚至是成见。“夜郎古国”事件产生于这些背景之中,惹来非议,情理之中。

  但是,我们往往忘记了,在发展地方经济的过程中,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本身不是坏事,对此要理性区分,切忌一棍子打死。

  文化旅游产业,既是文化,又是商业,同时,也是重要社会行为,因此,对它的考量,应该着眼于一般伦理、文化伦理和商业伦理。

  一般伦理是考量文化旅游产业的首要标准。比如,诚信和道德,都是一般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曹操高陵”引发的争议,在于高陵本身是否造假;以西门庆为旗打造“名人故里”引发的争议,主要在于西门庆作为文学虚构人物,无论在《水浒》还是《***》中,道德低下毋庸置疑,以此为品牌,的确无益于引导健康积极的社会风气。因此,确有争论的必要。

  相反,如果文化旅游产业并不违背一般伦理,争议只是缘于文化伦理与商业伦理之间的分歧,我们不妨宽容以对。湖南新晃打造“夜郎古国”的例子其实比较具有代表性。夜郎古国历史上现实存在,与道德伦理无涉。那么,利用“夜郎古国”这个广为人知的历史文化主题把相关资源整合包装,向外推广,从商业营销的角度来说,可谓合情合理。

  另一方面,关于新晃是否古夜郎属地,属于文化之辩。夜郎古国存在时间较短,且现在文献较少,难有定论。而新晃称“古夜郎县”,原已有之,并非空穴来风,据说费孝通先生亦誉“楚尾黔首夜郎根”。在此情况下,新晃抓住交通开发的历史机遇,不坐等文化考证的结果,率先以其为“卖点”,包装并进行商业营销,也无可厚非。

  由此反观目前古夜郎国的湘黔之争,其实在情理之中:其争根本不在文化,而在商业。毕竟,商业开发,资源为王。旅游文化资源也是稀有产品。对此,我们的建议是,合则两利,争则两伤,两地理应立足于更宏观的视野,珍惜已有资源,摒弃地域偏见,联合开发。

  文化旅游产业开发过程中潜在的文化伦理问题,还在于,相关的自然资源及文化资源,是否会在开发过程中遭致破坏。这也是大众对文化旅游开发的主要忧虑之一,需要相关部门在开发过程中时时加以监督。至于50亿的投资资金,是否经过了科学预算,这是与“夜郎古国”之争本身并不相干的另一个话题了。 本报特约评论员刘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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