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湘潭物资公司老总陈昌明T·W受贿17万被起诉
现年60岁的原市物资资源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陈昌明因涉嫌受贿、T·W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下半年-2003年间,陈昌明利用担任市物资资源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经济往来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四次收受业务单位负责人所送贿赂共计12万元。此外,陈昌明还被控利用职务便利,将原属公司的五万元公款据为己有。
案发后,陈昌明向纪委退赔了全部个人非法所得。公诉机关认为,陈昌明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应当以受贿罪、T·W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下半年-2003年间,陈昌明利用担任市物资资源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经济往来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四次收受业务单位负责人所送贿赂共计12万元。此外,陈昌明还被控利用职务便利,将原属公司的五万元公款据为己有。
案发后,陈昌明向纪委退赔了全部个人非法所得。公诉机关认为,陈昌明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应当以受贿罪、T·W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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