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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问责是灾后重建必要内容

2010/6/29 10:35 作者:善解人衣 点击:1353 评论:0 条 【
来自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消息称,中国南方强降雨过程已经基本结束,从28日开始,福建、广东等许多地区将陆续走出雨天,迎来阳光。国家防总会商已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Ⅳ级。目前,这一轮洪水正在逐渐退去,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启动问责机制,接下来灾后重建也将提上议事日程。

  现今,决口已堵上,危险正在解除,而洪灾暴露出的问题开始“水落石出”。

  此次的洪灾,尤其是抚河唱凯堤的决口,暴露出在河流管理体制上的问题。正如有专家指出的,中国对河流进行分级管理,大江大河防洪工程以国家投资为主,而中小河流则由地方政府负责。经历1998年的洪水后,国家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的治理,目前大江大河防洪级别已基本达标———此次出问题的,恰恰就是地方政府负责的中小河流。

  有些地方政府抱怨说缺钱,其实这大多是借口。如今舆论普遍在质疑,既然缺钱,为什么能花钱建城市滨水景观工程?只是,既有的政绩考核机制,使官员更愿意将资金投到那些在其任期内能立竿见影见政绩的项目上。很多官员有侥幸心理,以为自己任期内不会发洪水,所以防洪工程常会成为他们最不愿意投资的项目。

  另外,防洪与救灾体制上的脱节也应反思。对中小河流的治理以地方为主,需要地方政府出钱,可一旦发生大的洪灾,那么,中央就会出手救灾,而且救灾主要以中央资金为主,灾难会吸引很大一笔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一有大灾中央就伸援手”如果不和“一出大灾就要问责”结合起来,在现实中可能会变相鼓励地方政府荒废水利。对很多官员来说,出问题了中央会伸援手,坏事反而会变成好事,灾害反而会给他们带来大笔的救灾资金。

  问题正出在这里,中央把治理中小河流的责任交给了地方政府———这种责任的分配并没有错,中央不可能治理每一条河流,地方是中小河流更合适的管理者。现在暴露出来的问题说明,应该通过制度完善,以使地方政府成为中小河流负责任的“守夜人”。

  这需要一方面监督地方加大对中小河流的投入,将防洪纳入政绩考核;另一方面对洪灾中的人为因素要进行调查与问责。在此之外,更应该加强日常的防洪监督机制的建设。因此,地方民众的监督作用或应考虑进一步加强。民众无疑是对地方事务最好的评判者,对于中小河流的日常防洪事务出现的问题,他们也是最有发言权的。

  媒体既有的报道表明,无论是唱凯堤的决口,还是马龙县城的被淹,在天灾的背后可能有着一定的“人为”因素。所以,此次洪灾过后,相关部门应立刻启动调查问责机制,对决堤和水淹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不能让渎职者在天灾的掩护下蒙混过关。

  我们希望,灾后重建不仅仅是救助受灾民众,在各级救灾资金的支持下修复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灾后重建的另一层奥义就是,检视洪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并为国家层面的防洪机制带来制度性的改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灾后问责实质上也是灾后重建的必要内容,而且,也是完善防洪体制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这轮洪水正在退去,而今年的汛期还远没有结束。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启动洪灾调查与问责机制。我们期待,这些问责能够令那些没有遭受洪水却又心存侥幸的地方官员就此“觉醒”,并行动起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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