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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案胡斌开始服刑自称觉得愧疚,有关真假的争论可以停止了

2009/8/1 10:33 作者:木糖纯 点击:1249 评论:0 条 【
  人民网杭州7月31日电 今天上午10点45分,“5-7”交通肇事案的肇事者胡斌被押送至杭州某监狱开始了正式服刑的第一天。
  
  下午3时,胡斌就读大学的两名老师和两名同班同学前往监狱看望。
  
  在监狱会见室,穿着囚服、带着眼镜的胡斌在狱警的监视下坐在了大家的面前——在案发两个月后,胡斌首次面对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流下了忏悔的泪水。
  
  2009年5月7日晚,胡斌和孔某某、袁某某分别驾车一起从机场路出发,超速行驶。在经过杭州市区文二西路一居民区门口的斑马线时,将男青年谭卓撞死。该事件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案发当时,我非常害怕,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闯了大祸了。”面对记者的提问,胡斌第一次袒露事发当时的心境。
  
  

胡斌狱中接受采访




对于案发后的心态,他连说了几个“对不起”:我很对不起谭卓,对不起他的父母亲,也对不起我的爸爸妈妈,给双方的家庭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这两个月在看守所里,我一直在反省自己。”胡斌停顿了一下说:“这辈子我都会觉得愧疚的。”
  
  尽管“愧疚”一词一直出现在胡斌的对话中,但法律也对他的行为作出了判决,面对他的是三年的刑期。
  
  “毕竟对方是一条人命,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胡斌说。对以后的生活,他说首先要好好改造自己,同时,作为一个学生,他还想在出狱后完成学业,为社会做一些贡献。
  

胡斌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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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遮着脸,露出一只眼睛,这是第一次出现在媒体中的胡斌留给大家的印象。当他两个月后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时,带着黑框眼镜、像个中学生一样的胡斌让人有些陌生。
  
  这真的是胡斌吗?面对质疑,胡斌自己也承认:“可能是发生了一些变化。发型变了,体重也有所增加。”他说,庭审的时候自己带了一副眼镜,而事发当时,则是带的隐型眼镜。
  
  对网友质疑最多的疤痕,采访现场,胡斌也展示了他的右臂,一道白色的长条疤痕清晰可见。他告诉记者,“这是初三时留下的。”
  
  

胡斌展示手臂上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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