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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株洲电信不要如此

2008/9/13 18:27 作者:千日醉 点击:1157 评论:0 条 【
我是衡阳电信公司一位老用户,4月底我到当地电信营业窗口咨询宽带业务,得知办理2M包年宽带需要900元,更有广告媒体上狂轰滥炸的“我的e家”包年宽带套餐:免固定电话月租费、免来电显示费、免彩铃费。在营业员的极力推介下,我当即想交钱办理上网,由于考虑到4月份只有不足5天时间,电信部门按1个月结算,费用上极不划算,我只好约定5月1日再来办理e8宽带套餐。

  5月1日我赶到电信营业窗口交了1280元,营业员开据了收据,签订“我的e家”包年套餐协议时,才知道e8套餐各项业务优惠内容的生效均从受理该业务的次月1日开始(受理业务当月的电话费、宽带来电显示彩铃等费用均按实计费),我觉得无法理解也难以理解。既然宽带套餐协议有效期为12个月,电信公司出尔反尔非要从次月执行生效,说穿了是一个套子,无非是让用户自认倒霉多交一个月上网费!与他们这个协议自相矛盾的是,用户没有使用一个月时间的话却要按一个月结算,许多网民都无奈做了冤大头。在这个宽带套餐协议里只有电信单方面说了算。从所谓的优惠内容来看,不是为了宽带上网,谁还愿意使用固定电话,包年1280元的套餐使用费已不便宜,那些来电显示彩铃功能你根本不需要,电话费实际使用不了多少,他们进行了变相收取后再反过来说是赠送给你,你说优惠在哪儿?

  我们知道用户申请安装电话要交月租费,并且按实时计费,就连普通宽带上网也可以包月受理。然而包年e8套餐在“三免三送”的优惠诱饵下,我5月份的上网费用及电话费用不在免送之列,需要等到6月份才能执行生效,送话费45元不但不能兑现,还有来电显示费、彩铃使用费看来这个月也得自掏腰包,真让我扫兴和气愤。我心灰意冷要求营业员退款不想上网了,但营业员表示业务已经竣工,况且我已经签字为由,拒绝退费,也不能改为其他上网方式。在我的一再坚持下,营业员当着我的面用电话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得到的答复仍然得多交一个月的电话费及上网费,5月份按包月90元封顶,话费使用多少算多少,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鉴于衡阳电信“我的e家”宽带套餐存在欺诈行为,我也不想糊里糊涂多交一个月上网费及电话费。如果电信部门执意要我交纳,惟一的办法是通过法律途径,让法律替我解决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为了电信自身业务健康发展,也为了不让广大用户利益受损,我恳切希望衡阳电信公司迅速纠正错误做法,让普通百姓享受信息生活带来的便利,同时享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衡阳电信公司一用户

  2008-5-29

[ 此贴最后由电信用户在2008-5-31 19:42:15编辑过 ]



我也遇到与楼主同样的问题,强烈鄙视电信强制消费行为.

昨天晚上接到电信电脑小姐的催费,要我交94,感觉很奇怪,于是去电信营业厅咨询,电信小姐告诉我说,E8套餐是在下月生效,本月要按每天3元收费,而后找到主任,今天是"端午",主任小姐正在吃着粽子,于是告知该情况,主任小姐说"办理该业务的时候,有人和我说了该收费办法"并要我找办理该业务的小姐处理该问题.

针对此问题,我有三点意见:

1、为何电信作为国内巨型企业,既然连“按合同办事”的意识也没有,居然在合同上只字不提要按3元每天收费,却以口头告知的方式告知(且无证据证明事先声明),显然该告知是无效的。

2、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格式条款免除、加重对方责任、主要义务,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3、在本案中电信作为格式合同的当事人,显然没有适当的履行其告知义务,并且变相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该合同应该归于无效。

在此支持楼主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办法,本人也是衡阳用户,可以加QQ82330356,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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