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拟在40企业中试点工资集体协商
株洲拟在40个企业、20个区域(行业)中试点工资集体协商。(吴雯芳 摄)
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乐永明表示,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涨工资时可以协商,在降工资时也可以通过集体协商。(吴雯芳 摄)
株洲新闻网9月16日讯(记者吴雯芳 通讯员夏玺)9月16日,记者从株洲市总工会获悉,株洲拟在40个企业、20个区域(行业)中试点工资集体协商。到2012年底,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的建制率达80%。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乐永明表示,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涨工资时可以协商,在降工资时也可以通过集体协商。
今年上半年来,全国劳资纠纷事件高发态势日显,职工停职、聚集、上访甚至出现跳楼的极端事件。根据株洲实际,株洲市总工会联合市劳动局、市企业联合会、市工商联制定《推进“两个普遍”工作实施意见》,拟决定从2010年起,通过3年时间,基本实现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的目标。其中到2010年底,全市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6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85%以上,五县四区工业园内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普遍完成工会组建,各县市区推行工会主席职业化试点原则上不少于2个;2011年底,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8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89%以上,全面配齐乡镇街道工会主席;2010年底,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9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2%以上。
同时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从2010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到2012年底推动集体合同(含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的建制率达到80%以上。其中,国有及其控股企业的建制率达到100%,在已建工会组织、职工50人以上的企业建制率达到100%。
![]() |
我来说两句
相关内容
长株潭热点
- 长沙
- 株洲
- 湘潭
- 湖南
- 国内外
资讯
- 要闻
- 社会
- 娱乐
- 视点
- 体育
最新评论
共有0评论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