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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容易退钱难?

2010/9/11 09:15 作者:扇子宝贝 点击:1471 评论:0 条 【
■杨女士:羽毛球暑假培训班,女儿只去学了13次
■“凯翔”工作人员称退费由老板决定
湘潭在线9月11日讯(记者 宋锴 实习生 吴小琴) 9月10日,家住岳塘区芙蓉路的杨女士致电湘潭晚报新闻热线58266666反映,称她花钱帮女儿报了羽毛球暑假培训班,但因自身原因,女儿只去学了13次。培训课程结束后,她要求退一个月的学费却遭拒。

杨女士:女儿只去学了13次

杨女士说,今年7月9日,她在位于岳塘区下摄司街中洲路的凯翔体育休闲中心打羽毛球时,发现这家体育休闲中心打出一则广告,“凯翔”和市体校联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羽毛球暑假培训班,培训点设在凯翔体育休闲中心内。

“学校即将放假,于是,我花了460元帮孩子报了个名。”杨女士说,她女儿今年7岁半。当时,为了增强女儿的体质,她计划帮女儿报个名。当她咨询“凯翔”的收银员时,对方说,培训时间为7、8两月,一个月的培训费为250元,两个月为460元。“你可以先交两个月的学费,到时如果只学一个月的话,可以退还下个月的学费。这样算起来更优惠。”这位收银员的回答,让杨女士决定一次***满两个月的培训费。

杨女士说,她交满460元,帮女儿报了为期两个月的羽毛球培训班,并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因自身原因,7月份,女儿只去学了13次。8月份,又因工作原因,她被公司派遣出差,没有时间过问此事。

“女儿一个月没参加考勤,他们竟然没有打一个电话通知我。”杨女士说,9月6晚上,她出差回家后,这才得知女儿仅7月份培训了13次,8月份一次都没去。杨女士便立即前往“凯翔”要求退8月份的培训费,却被当班收银员告知,羽毛球培训班是“凯翔”联合市体校一彭姓教练一起开办的,学员们的部分学费已给了彭教练,即使她的女儿8月份没有参加培训,也不予退还8月份的学费。
工作人员:退费由老板决定

随后的几天时间里,杨女士几次登门协商,但一直没能见到老板。无奈之下,她只好求助我们。

9月10日,我们试图电话联系“凯翔”的李姓老板,但对方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直到出现忙音。

“凯翔”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其实,学费结算之前,有几名学员因下摄司街正在修路,不方便前来培训,这些学员及时说明了情况,于是退给了他们8月份的学费。

但是,杨女士来办理退费手续时,是在“凯翔”和彭教练将学费结算之后。至于退不退杨女士的学费,她无法做主,得由老板决定。
律师:属违约行为

湖南同升律师事务所腾建杰律师认为,杨女士可以请求消协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也是就是说,杨女士与“凯翔”的口头约定,也是订立合同的有效形式,因此,“凯翔”不予退还8月份的学费,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凯翔”与彭教练之间如何约定教学安排、学费结算等内容,对杨女士并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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