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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危楼”被征30年不拆不修 或将无法解决

2010/6/14 20:05 作者:蓝色白羊 点击:1083 评论:0 条 【
6月14日报道业主透露四继承人因补偿问题分歧致长期拆迁未果,拆迁负责人称此事或会没完没了。

91平方米旧屋,四名遗产继承人闹补偿分歧,拆迁迟迟未谈拢,此案或成悬案无从解决?(见本报6月10日A13版)昨日,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同东风中路340号的“被钉子户”业主苏三妹商谈拆迁补偿方案。

据了解,四名房屋继承人对拆迁补偿分配意见不一,拆迁办无法与之达成一致意见。拆迁办表示,如果当事人一直僵持,而此类民事案又不能提起公诉,或将成为悬案无法解决。

全额补偿违建面积遭拒

昨日上午,在越秀区重点项目拆迁办公室,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与苏三妹商谈拆迁补偿方案。苏三妹反复谈到房屋维修问题是否构成违建,以及64平方米违章建筑是否能认定合法产权两个问题。对此,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表示,一旦拆迁房划定之后,任何维修、加建行为都属违建,其64平方米已被市规划局定性为违章面积,再无争议。苏三妹称,违章责任并不在己,而是由于当时政府征地不拆行为造成,责任应由规划、房管部门承担。

据了解,去年10月,区建设和水务局已提出对64平方米违章面积按政策性规定,给予评估价60%即80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但苏三妹要求13000元/平方米,至今仍未达成一致。

继承人对违建补偿分歧

昨日,该局又提出了两套新的拆迁补偿方案,其一为货币补偿,91平方米共可获得包括住改商补偿、违章补偿等共计94万余元,四名继承人按照继承公证书分配各占四分之一,因此苏三妹可获得24万余元。其二为房屋置换,提供四处现有安置点供选择,由四名继承人共有。

苏三妹再度拒绝了新方案,她提出,安置房必须是首层商住房,“最好有铺头可以维持生活,又能居住。”同时提出64平方米违建部分的货币或房屋补偿均由她一人所有。据工作人员介绍,此案的四位继承人,分别为原业主刘景怀妻子苏三妹及其女儿,以及刘景怀与前妻所生的两儿子(已移民新西兰多年)。苏三妹称,“当年维修房屋,两儿子一分钱也没出,没份拿加建部分的补偿。”

协商会上,苏三妹一再强调自己的要求不高,“历史遗留的问题不能由我来承担责任,我只是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在广州有间自己的屋。”

记者观察

大限将至会否成悬案?

双方协商再次失败,拆迁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无奈,“这种情况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是十分头疼的问题。”其介绍,本来依照《继承法》,将拆迁安置赔偿分四份即可,但本案91平方米的房屋只有26余平方米有产权登记,具有继承公证书,而另外64余平方米则无遗产登记。这部分面积如何进行分配并无相关依据,“这个问题不解决,拆迁就很难谈拢。”“能进行公诉吗?”记者追问,该负责人表示,“此类案件并不具备提起公诉的条件,只能让苏三妹自己诉诸法律。”也就是说,如果四位继承人仍无法达成共识,又不提出民事诉讼,拆迁就无法进行。记者了解到,此地被征作东风中路嘉业大厦东侧绿化广场,是广州市迎亚运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之一,按相关规定必须在亚运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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