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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商住楼地下车库改商业街 业主无奈马路停车

2010/6/3 21:47 作者:蓝色白羊 点击:827 评论:0 条 【
编辑同志:我们是岳麓区阜埠河路潇湘大厦的业主。开发商将负一楼车库全部转让给他人,全体业主的车无处安身,每天挤占消防通道和马路停放。“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岂能挪作他用!”车库挪作他用不但给业主停车造成很大困难,经济利益也受到损害。

  潇湘大厦业主代表

  附记:昨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潇湘大厦为一栋7层商住楼,一二层是商铺,3层至7层是住宅。2001年至2003年,业主陆续从长沙广宇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潇湘大厦的商品房。

  开发商卖掉车库变身商业街

  据介绍,开发商当时有书面承诺,负一楼的地下车库作为全体业主的配套设施,一起纳入广宇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老板就是开发商本人。那时,业主几乎都没有私家车。开发商与业主代表协商,把整个地下车库出租给家惠超市,租金归开发商,广宇物业公司免费为业主提供卫生、安保和水电维修等服务作为补偿。

  两年来,业主陆续拥有私家车,需要租用车位停车。经过协商,超市腾出一半面积给业主停车。车主以100元/月的价格租用车位。2007年底,家惠超市终止了租赁合同,地下车库处于一边停车,一边空置的状态。

  去年9月,大厦入口处突然贴出一张公告称,负一楼已由开发商整体转让给邓某,请有车的业主自行另找停车位。将业主的车赶走后,负一楼全部装修成门面。

  转让车库业主不知情

  昨日,记者来到潇湘大厦,负一楼门外打出“大学生公寓商业街”的招牌,两边全部用玻璃门隔成一间间商铺。大厦入口的消防通道停着两台车,沿线的阜埠河路两边停着六七台业主的小车。“下班时间,业主的车都回来了,马路上停得到处都是。”三楼住户朱先生介绍,潇湘大厦有48户居民,几十个商铺,近30户业主拥有私家车,现在都只能占据马路安身。“消防通道也经常被车子堵塞,大家都为安全担心。”

  “物业公司已经解散,开发商找不到人,业主只好找购买了负一楼的邓某讨说法。”业主李先生称,邓某为了息事宁人,希望用少许金钱摆平参加维权的业主。她和部分业主私下协商,以3000至5000元的价格让少数业主停止了维权。但朱先生等18户业主坚决不同意如此解决办法,并将开发商与邓某一起告上了法庭。

  但记者采访的多名业主均表示:“从没有见过转让的公告。”记者通过电话联系长沙广宇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没有人接听。

  擅自改变规划属违法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认为,按《物权法》规定,如果潇湘大厦的负一楼在规划中确定为车位、车库的建筑区域,应当属于整个物业业主的共有部分,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要。对于该特定空间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管理公司,均无权私自进行处置。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将大厦负一楼转让给非业主进行商业经营,属于侵害他人物权的行为。

  长沙规划监察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如果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将车库的用地用于商铺,属于违法行为,他们将调取小区规划图,经实地调查核实后再作相应处理。


【星辰在线 通晓长沙】本文网址:http://news.changsha.cn/cs/3/201006/t20100603_11111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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