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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月湖公园边别墅群17年没修好 业主抱团维权

2010/5/6 16:09 作者:蓝色白羊 点击:772 评论:0 条 【
长沙市月湖公园边,荒草丛生、冷冷清清,处于半停工的别墅群,与周边繁华的街市形成鲜明对照。经本报4月28日A10版、4月29日A18版连续报道了义乌肖洪辉以102万元购买的独立别墅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况后,引起很大的反响。长沙市民老易、伍女士等数十位御景龙城“业主”纷纷打来电话,表示自己也签了御景龙城的买房合同,并预交了35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房款,但开发商却迟迟未交房。而开发商则坚称根本就没这回事。

  业主遭遇

  【事件】 “追要房产证,竟不认我是业主”

  御景龙城位于长沙市月湖公园一个繁华的十字路口,一片独立别墅、联排别墅十分醒目。从很远的地方就可以看到,楼房外墙上挂满了大红色条幅,上面写着:政府重点支持项目、年度优秀楼盘等字样。

  与肖洪辉情况不同的是,老易2006年就与御景龙城签署了买房合同,并预付了35万元房款。“当时我们过来看了,这个地方环境很好,价格也实惠,到处都打了广告。而且它还是市政府重点支持的项目。”

  “可2年过去了,小区内1300户业主全都没有拿到房产证,我就去问。当时他们副总说,那就没房子给我了,钱都没有退了,我说你们这是诈骗。”老易怎么也没有想到,开发商却耍“赖皮”招数,不再承认他是楼盘的业主。

  【乱象】 “当初买的房现在被重复地卖给其他人”

  “2008年,我一气之下就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最后虽然胜诉了,法院也来了执法队,但是我没有得到一分钱赔偿。法院说,开发商已经没有资产可赔了。”

  与老易有同样遭遇的还大有人在。他们都预交了35万元-80万元不等的房款,憧憬着在环境优美的别墅区中安个新家,然而,一年一年过去,笼罩着一层层漂亮光环的御景龙城楼盘,断断续续地进行二期施工,而“业主”们的购房款却有去无回,到头来落了个房钱两空。

  而让老易这些“业主”更加寝食不安的是,他们当初买的房现正在被开发商重复地卖给其他人。为了讨个说法,在记者的联系下,他们和肖洪辉正准备团结“受害者”,共同维权。

  背后追问

  【背景】 资产两次被冻结,楼盘多次停工

  老易和肖洪辉的经历,实在让人不可思议。付了数十、上百万,业主手上都攒着购房合同,白纸黑字,为什么开发商却不认这个账呢?事情得从开发商——勤隆房地产开发公司说起。

  记者从长沙市房产局了解到,“御景龙城”是1993年动工建设的,至今已有17年。小区开发大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多次停工,其中2001年4月至2005年3月停工长达4年,原因是勤隆公司负责人杨源涉黑入狱,小区资产全部冻结,勤隆公司经营停顿,4年间无人管理,杂草丛生、环境恶劣。直到2005年3月,杨源释放后,重新投资启动小区建设,“御景龙城”慢慢恢复到正常状态。可在2006年3月,“御景龙城”又再次被迫停工,原因是小区4年间累积的债务巨大,多家法院冻结了开发商的资产。

  【分析】 是资金链断裂,还是蓄意转移资产?

  “加上小区规划是上世纪90年代的,按现在的规划技术要求,小区房屋根本不能报建,所以小区的规划、建设、施工、销售手续没法办理,开发商不能售房,又贷不了款,资金链断了就停工了。”长沙市房产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资金链断裂可能是导致“御景龙城”现状的主要原因。

  但据曾在“御景龙城”做过营销的王某表示,小区出现这种状况,可能是勤隆公司高层“蓄意为之”。“这个公司的老板是杨源,央视《经济半小时》曾报道过的长沙烂尾楼‘城市动力’也是他开发的。现在杨源已赴境外疗养,其公司法人已改为其姐杨佶。我推测勤隆公司已身陷各种纠纷,蓄意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

  回应

  开发商:“我们公司现在很正常”

  5月5日16时,记者通过多种途径终于电话联系到勤隆房地产开发公司高层,营销部郑经理在听完情况反馈之后表示,勤隆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存在任何问题。

  郑经理:“肖洪辉确实买了我们的房子,但是他的目的是为了炒房。肖洪辉的亲戚在我们营销部做事,是她私自帮肖洪辉炒房,这严重违反我们的纪律。由于这层关系,才使事情变得复杂。”

  记者:“肖洪辉是属于一房多卖吗?你们是基于何种规定将他的房子进行处理的。”

  郑经理:“他的房子根本不属于‘一房多卖’,具体为什么在电话里也讲不清,下次我们约个时间当面聊吧。”

  记者:“有这么多人投诉你们公司,也有不少业内人士推测勤隆出问题了,对此,你是如何看待的?”

  郑经理:“该退钱的也退了, 根本不存在他们说的那种情况。我们公司现在很正常。”

  随后,郑经理以正在打球为名,匆匆挂断记者电话。

  目前,长沙市政府有关部门已介入此事调查,本报将会继续关注此事。

  索赔

  遭遇“一房多卖”可起诉

  按规定能获双倍赔偿

  遭遇“一房多卖”后,作为消费者的业主该如何维权?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业主不管跟哪个公司签的合同,都可以起诉签合同的公司。“现在普遍认为房屋也是消费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业主可以要求相应公司给予‘1+1’双倍赔偿。”

  提醒

  如何避免“一房多卖”

  律师建议,市民购房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购房时,尽管有钱,也尽可能按揭买房,最好不要一次性付款,“贷款买新房,开发商必须去房管局备案。”

  需要提醒的是,买房后,业主要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为防止“一房多卖”的发生,《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即买房人只要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买卖合同,即可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保证将来获得对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星辰在线 通晓长沙】本文网址:http://news.changsha.cn/cs/3/201005/t20100506_10999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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