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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拒绝抚养8岁女儿 法庭上扬言将其杀害

2009/8/12 11:37 作者:商道人 点击:1381 评论:1 条 【
8岁女孩小璇(化名),作为一个非婚生子女,从出生起就陷于父母双方的抚养纷争中,悲惨的是:父母竟都不要她。抚养她的母亲起诉其父亲,要求变更对她的抚养关系。

  昨日上午,荔湾法院一审宣判小璇由母亲抚养。谁知母亲不服判决,不仅咆哮法庭,还扬言:“孩子判给我,我回去就杀了她。”

  三方语录

  母亲:孩子判给我,我就弄死她!我也是个女人,也想有个家。

  父亲:每个月20日让女儿打电话,给我报平安。

  小璇:希望有一颗流星飞过,我许一个愿望让妈妈不要打我。

  ■他她孽缘

  非婚生女都不要

  十年前,31岁的浙江金华女子胡某在佛山结识了比她年长21岁、已有妻儿的杜某。两人于2001年8月28日生下女儿小璇,一直由胡某抚养,杜某不时给一些抚养费。但在2009年3月,杜某因为生病住院,停止了抚养费。胡某遂起诉杜某,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父亲称病无法抚养

  胡某称,杜某是退休工程师,文化程度高,收入稳定,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杜某先是提出孩子有可能不是自己的,当鉴定结果证实孩子确实是他的之后,又称自己名下没有任何财产,还拿出了中大法医物证鉴定意见书,证实自己有短暂性脑缺血、高血压病、冠心病和胆囊多发结石等多种疾病,无法抚养孩子。

  据法院审理查明:从2007年起,杜某办理了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杜某当时把银行的退休金卡交胡某,全部用作女儿的生活费。杜某每月退休金合计为2232.02元。

  母亲名下有房产

  对于男女双方的财产情况,法院查实,杜某原来的住房是妻子名下的房改房,现已出租。如今杜某以其女儿的名义在广州市宝华路“恒宝广场”购买了房屋,杜某一家人已搬到“恒宝广场”居住。而广州市一德中路335号的某房是胡某名下的产业,目前已由胡某出租,胡某认可每月租金收入约2000多元。

  ■法院判决

  母亲抚养父亲给钱

  针对这种情况,法院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胡某带养女儿小璇已有8年,如果将女儿改由杜某携带抚养,势必破坏小孩原有的生活和学习秩序,不利于成长和学习。因此,法院不支持胡某的诉讼请求。胡某独立携带抚养女儿从幼年至现在,已有较长时间,承担了抚养女儿成长最为艰辛的时期。相反,杜某所履行抚养义务较少,杜某应在其力所能及的经济条件下给予女儿一定的经济救济。

  最后,经过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小璇由胡某携带抚养,杜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小璇能独立生活为止。

  法庭上的母亲——

  哭骂不止扬言杀女儿

  打孩子、撕烂判决书、威胁法官、踢鞋子……昨日上午,小璇的母亲胡某听判后做出了一系列骇人举动,最后还试图一走了之,将小璇丢给法院。经过法院3个多小时的劝说,她才勉强同意将孩子带回家。

  隔空痛骂孩子的爸

  昨日上午9时,胡某带着小璇早早赶到荔湾法院听判。胡某虽已步入不惑之年,但皮肤光滑,精神奕奕,看起来只有30岁出头。小璇扎着马尾,两个大眼睛忽闪着,十分惹人怜爱。宣判还没开始时,胡某就已在原告席上隔空痛骂坐在被告席上的杜某,杜某则一声不吭地垂着头。

  要杀女儿抗议判决

  上午9时15分,宣判正式开始。当胡某听法官念到由自己抚养孩子时突然拍案而起,大喊:“我抗议,女儿跟我,我就杀掉她!我回去就把她搞死,搞死了你们负责!”

  法官随后告知胡某,如果不服判决可以上诉。“我绝对不会养,我没有能力养!我要上诉!”在咆哮一阵后,胡某看没有什么效果,突然又改口说:“好,我养!我就是做‘鸡’也要养这个孽种,养孩子是要房子的,我要房子。”据此她要求杜某一次性将抚养费付清,但杜某不同意。

  对于法院的判决,杜某表示服从,但提出两个要求:一、胡某不要再去烦他的前妻;二、每月20日让女儿打电话,给他报平安。

  拧哭孩子强逼说话

  在哭闹一阵子后,唱“独角戏”的胡某又转而逼小璇开口为自己说话。小璇受到了惊吓,低头不语。胡某一边推孩子,一边催促说:“你想妈妈死掉啊?你快说!”小璇被逼得太紧,更不愿面对她。胡某竟当庭拧起了孩子的胳膊,始终一声不吭的小璇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几名女法警立即上前拉开了胡某,把小璇拉到一旁安抚。胡某遂撒泼说:“你们看不得我折磨孩子,那你们就拿去养。我也是个女人,也想有个家。”

  撕书撞席披发号哭

  在判决书打印出来后,胡某不肯签收。“我会收(拾)你!”她不仅指着法官骂,还一把夺过判决书几下撕碎。几名法警当即上前控制住她。

  胡某双手已经不能动弹,就把双腿当武器,将一双鞋子踢飞。最后竟奋力用头撞向原告席,用力之大,竟将“原告”金属牌撞落到地。挣扎中,胡某原本扎在脑后的马尾被扯开,她则继续披头散发号哭不止。

  面对如此罕见的场面,法院出动多名法官劝说,还找到了胡某的大哥来做思想工作。僵持到中午12时,胡某终于同意把孩子带走。

  法庭上的小璇

  做鬼脸捂耳朵一脸冷漠对爸爸

  从始至终,可怜的小璇都站在母亲的身边,眼睁睁看着母亲谩骂父亲。她还一脸冷漠地对着远处的爸爸做鬼脸,法警制止她时,她就用手捂住耳朵,闭上眼睛,不听劝阻,也似乎想把一切烦恼拒之门外。

  法庭后的小璇

  愿跟妈妈许愿不要挨打

  庭后,记者问小璇愿意和谁生活,小璇选择了妈妈。但她说,爸爸教她功课,她很喜欢爸爸。记者问她现在有什么愿望时,她小声说:“希望有一颗流星飞过,我许一个愿望让妈妈不要打我。”

  小璇命运:不能送养或到福利院

  新快报讯 (记者 张薇)虽然小璇判给了母亲,但胡某在庭上的一番表现让旁人暗暗为小璇的将来担忧。究竟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呢?记者就此咨询了熟悉民政收养条例的人士。

  该人士指出,在我国现时的收养法规中,对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着相对较为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五条规定: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以及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父母可以作为合法的送养人。据此,除非能够证明小璇的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她,一般情况下小璇不能被其他的家庭收养。

  广州市福利院书记潘国强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按照规定福利院只接收孤儿,即孩子的直系亲属不在世,且孩子的年龄在7岁以下,福利院才可接收。根据小璇的情况,福利院不能接收她。

  妇联说话:

  遗弃孩子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新快报讯 (记者 张薇)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建议,小璇的母亲最好到妇联权益部去咨询相关专家,如有生活困难等现实问题,妇联都会尽力帮助与协调。

  该负责人还劝小璇的母亲,不管怎么样,作为生母,遗弃孩子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过。记者了解到,如果孩子目前没有监护人看管,市流浪儿童救助中心可以为其提供庇护。但是,救助中心只是一个临时庇护所,孩子不能长久留在这里,因为在救助中心孩子没法接受正常的教育,这对孩子的将来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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