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结伙抢劫四起 “公园魔影” 案两主犯获刑
湘潭在线10月1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尹载喜) 专挑公园内僻静处下手,目标对准在此散步的青年男女,两名男子频频在公园实施抢劫作案。9月28日,这起“公园魔影案”在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结,让人咋舌的是,两名主犯均为“90后”在校学生,犯罪时均未满18岁。
2009年8月11日晚9点,市民小刘和女友在菊花塘公园游乐场后面草坪,被三名少年以匕首及言语相威胁抢走手机两部及现金若干。随后几天,菊花塘公园内又接连发生三起休闲散步青年男女被抢案件,给安静凉爽的群众聚集场所布上阴影。
根据群众举报,两名主犯小胡和小旷相继落网。两人交代,2009年8月11日至15日的短短几天时间里,小胡、小旷两人合伙或纠集小周三人一起,趁着夜色在公园内实施抢劫作案四起。他们所抢物品多为手机、现金之类,金额不是很大,却给受害群众心理造成严重影响。
警方经审讯发现,作案时小胡和小旷均系在校学生,年龄在16岁到17岁之间。更让人惊讶的是,两人特别是小胡在校成绩优异,两人走上犯罪道路都是因为父母忙于工作或生意,对他们关心不够,缺少沟通,两人在读书期间沉迷上网,并且变得厌学,结交了一些不良朋友,在他人的带领和唆使下走上了犯罪道路。
最终,经不公开审理,法院依法判处小胡和小旷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缓刑),并分别处罚金三千元。
2009年8月11日晚9点,市民小刘和女友在菊花塘公园游乐场后面草坪,被三名少年以匕首及言语相威胁抢走手机两部及现金若干。随后几天,菊花塘公园内又接连发生三起休闲散步青年男女被抢案件,给安静凉爽的群众聚集场所布上阴影。
根据群众举报,两名主犯小胡和小旷相继落网。两人交代,2009年8月11日至15日的短短几天时间里,小胡、小旷两人合伙或纠集小周三人一起,趁着夜色在公园内实施抢劫作案四起。他们所抢物品多为手机、现金之类,金额不是很大,却给受害群众心理造成严重影响。
警方经审讯发现,作案时小胡和小旷均系在校学生,年龄在16岁到17岁之间。更让人惊讶的是,两人特别是小胡在校成绩优异,两人走上犯罪道路都是因为父母忙于工作或生意,对他们关心不够,缺少沟通,两人在读书期间沉迷上网,并且变得厌学,结交了一些不良朋友,在他人的带领和唆使下走上了犯罪道路。
最终,经不公开审理,法院依法判处小胡和小旷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缓刑),并分别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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