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条例进入立法计划
“物业觉得费力不讨好,业主感叹花钱买罪受。纠纷不断的业主和物业,情节严重的甚至对簿公堂。“我市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致使两个市场主体行为难以规范。”在今年的长沙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民革长沙市委提交提案,呼吁完善地方性行政法规,促进长沙物管事业健康发展。昨日,长沙市政协召开重点提案督办会,将此提案与其他相关提案进行并案督办。会议透露,呼唤已久的《长沙市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已列入今年长沙的地方立法计划,目前相关部门已完成了初步起草工作。
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815家,长沙将根据近期出台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争取市物价部门支持,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实施细则,发布长沙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长沙市房产局建议,可成立长沙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心。通过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提高物业管理市场准入门槛,淘汰一批规模小、服务差、诚信低的企业。
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815家,长沙将根据近期出台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争取市物价部门支持,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实施细则,发布长沙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长沙市房产局建议,可成立长沙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心。通过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提高物业管理市场准入门槛,淘汰一批规模小、服务差、诚信低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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