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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李仲天涉恶团伙一审被判5年

2010/3/21 10:22 作者:danzhiqing 点击:1929 评论:0 条 【
他上网从不付账,反过来还要挟老板:如果不让他和朋友继续免费上网,就要每年给他4000块钱;会因为对一个卖鳝鱼的人看不顺眼,就将鱼摊掀了个底朝天,而摊主在事后还要四处找人给他送“芙蓉王”……

  他就是号称湘潭市江滨地区“一霸”的李仲天。日前,李仲天涉恶团伙开庭受审,李仲天因为触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被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案发药厂老总莫名遭打

  2009年4月22日下午,湘潭市一制药厂负责人刘某开车下班回家,行驶至福寿堂门前时被两台的士逼停。随后,从其中一台的士下来三四个人,对着刘某一顿拳打脚踢,致使刘某头面部挫伤、多处软组织挫擦伤。

  通过调查,岳塘刑警大队找到了当时逼停刘某小车的两台的士车。一名的士司机回忆,涉案人员中有一个人个子不高,身材偏胖,手上有文身。根据的士司机描述的面貌特征,以及的士司机接送凶手的路径,办案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就在板塘铺一带活动。

  经过近半个月的走访调查,一个名叫李仲天的人员进入了警方的视线。李仲天,25岁,衡阳县店门镇新田村人,现住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在警方随后进行的外围调查中,发现李仲天当天确实到过福寿堂附近,具备作案条件。

  本报记者李志宏 通讯员龙珊苡 易剑红 刘飞

  民声他就是江滨一霸

  “哪个不认识他咯?” 在警方的调查中,当问及当地居民是否认识李仲天时,民警几乎得到了一致的答案。也有少数胆大的市民告诉办案民警,李仲天就是江滨一霸,经常有事没事纠集社会青年殴打他人。

  “看不惯的人就打,动不动就掀摊子。哪怕是人家多看他一看,也很有可能惹祸上身。”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居民透露,从2008年开始,李仲天就活跃在江滨一带,当地百姓都避之不及,称之为江滨一霸。

  警方还得知,一位在江滨附近卖鳝鱼的摊贩曾被李仲天掀过摊子。摊子被掀后,摊主不但没有向对方索要赔偿,反过来还四处找熟人,打点关系送“芙蓉王”香烟给李仲天,为的就是求李仲天同意让他继续在那里摆摊。

  还有人反映,江滨附近的一家网吧曾被李仲天敲诈了4000元钱。原来为了让李仲天等人在网吧少惹事,老板不得不给了李仲天两张免费上网卡。当网吧老板要求对方退回免费上网卡时,李仲天趁机提出,每年要给他4000元的“补偿”,才把上网卡退回。

  判决三罪并罚,获刑五年

  2009年6月,以岳塘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为主的专案组,一方面通过多方收集、固定相关犯罪证据,同时,经法制部门审核,对该团伙主要成员李仲天、郭某实行上网追逃。

  9月下旬,专案组民警得到消息,包括主犯李仲天等人在内的大部分涉恶团伙成员已经回潭。23日凌晨4点,专案组50多人集结待命,五个抓捕小组分头在各个嫌疑人的窝藏处所,将主犯李仲天,犯罪嫌疑人贺某、许某、刘某、彭某、李某等人抓获。

  经审讯,李仲天等人交代,他们之所以殴打制药厂负责人刘某,是因为他对单位进行了人事改革,涉及了一些部门经理的利益,有一个部门经理因此怀恨在心,便通过他人找到李仲天涉恶团伙,让他们帮忙“教训”。

  日前,岳塘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仲天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同样,李仲天涉恶团伙其他成员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至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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