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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探讨:物业税如果开征 最受伤的是房奴?

2010/3/7 20:43 作者:蓝色白羊 点击:1064 评论:0 条 【
唐钧: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

陈国强: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

夏业良:北京大学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郭松海: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府参事、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

是否开征物业税,是本届“两会”非常令人关注的一个话题。有媒体报道,物业税并未列入今年全国人大的议程,不过有可能增补进入。在大量的“两会”提案、议案围绕着物业税进行提交、探讨时,学界也就物业税问题展开争议。

中国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并使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保持基本相当。这样一来,物业税一旦开征,将对地方政府、消费者、投机者的经济行为和利益产生不小的冲击。

物业税应不应当开征?如果一定要开征的话,何时是最佳时机?就此问题,本报请来四位学者展开探讨。

目前缺乏社会化的评估机构

潇湘晨报:物业税目前要开征,除了技术上(比如缺乏物业评估数据)的原因外,难点在哪里?

唐钧:现在征收物业税,我觉得成本太大。也有人说,可以对老百姓的“第一套”住房不开征,我觉得不开征就没有意义了。首先你要摸清楚谁有一套以上的房子,由于好多人的房子都不是以自己的名字买的,你得去排查,要把这个搞清楚,要费多大劲,然后你才能收税啊。成本太大,你可能收到的钱还不够去调查的钱。

不但很难搞清楚一个人有几套房子,同时也会产生新的不公平。如果不是所有人都征的话,该征谁的,不该征谁的,这个政策制定起来就比较难,执行起来就更难。

陈国强:这涉及很多方面,有很多基础的问题要理清楚。物业税不单单是针对现在的高房价,或者是说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它涉及税制的整体的调整改革,涉及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的划分,涉及土地出让金,将来有没有可能纳入到物业税的范畴里。所以对地方未来的财政收入渠道也有影响。

当然,更重要的是,跟千家万户的税负有关系。由于牵扯到非常多的问题,慎重我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当然,还有一个方面,我们现在很多官员的财产非常不透明。很大比例的官员在房产方面的资产配置是很高的。如果完全透明了,可能会把很多问题都披露出来。

夏业良:征收物业税还没到很成熟的阶段,我觉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社会化的评估机构,具备资质的很少。在这个领域,如果全部由政府来搞,寻租的空间又大了。因此需要一个过程。现在提开征物业税,是一种赶时髦,一种超前。

郭松海:难题在于,首先是确定物业税纳税人比较困难,目前全国缺少完整的房屋产权管理系统和地籍信息系统,物业税开征需要完整、准确和清晰的产权资料作为先决条件。其次,土地出让金是否并入物业税,也是一个难点。再次,征收物业税对现有房地产市场供求、价格,地方政府收入、企业利益和购房者利益影响重大,冲击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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