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
  • 株洲
  • 湘潭

女子穿国旗短裙上街是否妥当?(图)

2009/8/7 09:38 作者:米老鼠 点击:829 评论:0 条 【
近日有网友“新闻猎人”在西部网论坛里发布的【“气愤!西安美女,你怎么能把国旗当作遮羞布?”】一贴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极大关注。据该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一名年轻的女子身着一件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的短裙在大街上行走,显得格外乍眼。根据网友的帖子和周围环境判断,这名女子出现的地方应该是在西安市的窗口景区大雁塔附近。(如下图所示)


女子身着国旗图案短裙,引起网友关注



看款式应该是用国旗改装制作的短裙


  对于这名女子的异常行为,网友也是众说纷纭、各执一词。有网友“娃他大舅”叹息道:唉!丑人多作怪!也有网友称其无知,并打趣道“无知者无畏”!更有网友对此行为表示了强烈的激愤,称其恨不得“上去一把把国旗扯掉!”而网友“半开的花朵”则对她表示理解:“说不定她是太爱国了,太想证明自己是中国人了,所以才有此举动!”
  
  那么,对于此种将国旗当作短裙穿着的“奇异”行为,究竟是否妥当呢?在这里,我们不妨先来翻阅一下相关的法规。据《国旗法》中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从上述《国旗法》的内容来衡量的话,似乎此女子的行为并没有违反相关的条文规定,但是在这里,笔者觉得,将国旗作为短裙穿着的作法仍然不妥。从上图的画面中我们不难看出,女子所穿着的短裙显然是由一面国旗改装制作成的,因为它的款式和图案都不是很协调,这种临时拼改的“创意”效果应该不会出自服装厂家的工艺流程。如果我们先将它定性为用国旗改制过来的短裙,那么这里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即原有的国旗应该是挂在旗杆上,飘扬于天空中,供众人敬仰的,此时它的使用价值概括成两个字,应该是“尊重”;而后来同样是这面国旗,却被女子改装制作成短裙穿在身上,这里就存在着一种差异,也就是说此时女子身上的国旗短裙,它的使用价值已经发生了改变,原来是挂于空中供人尊重的,而现在则变成了穿着于身,供私人享用的,在这种时空的变革中,这名女子不但改变了国旗的使用价值,同时也改变了国旗的原有属性,那就是“尊重”。所以笔者认为,将国旗改装制作成私人衣物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此外再说明一点,对身着国旗装的现象其实也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曾在“水立方”中举行的第六届中国泳装设计大赛总决赛上,就有美女模特身披国旗设计泳装在水立方婀娜漫步。如果将上述女子的“国旗裙”与女模特身上带有国旗图案的“泳装秀”相比的话,笔者认为这里存在着一种本质的区别。前者的女子将国旗改制成短裙违反了原有事物的原有属性;而后者女模特穿着的印有国旗图案的泳装则是厂家生产该服装的一种原始理念,并没有违反事物的价值规律,反而体现了对国旗的一种热爱,这里应该区别看待。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最新评论

  • 长沙
  • 株洲
  • 湘潭
  • 湖南
  • 国内外

资讯

  • 要闻
  • 社会
  • 娱乐
  • 视点
  • 体育

活跃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