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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2009/7/15 17:14 作者:HOPE 点击:1806 评论:1 条 【
7月5日上午,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组织专家在长沙对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论证会由财政部经建司副司长曾晓安主持。科技部高新司副司长张志宏等四部委领导及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总体专家组组长欧阳明高等专家出席论证会。湖南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柯敏,厅党组成员、省高新办主任黄新亮,省财政厅副厅长石建辉,省经委副巡视员黄宝林,长株潭三市分管副市长参加了论证会。
在论证会上,黄新亮代表湖南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长株潭城市群基本情况、试点工作总体目标、组织保证与领导措施、试点工作计划、配套措施与示范进展、试点效果分析六个方面汇报了实施方案。依据实施方案,2009年—2012年,长株潭城市群将在公共服务领域,通过财政政策,推广混合动力公交车2300辆,混合动力出租车1470辆,混合动力和纯电动公务、环卫、邮政、电力车辆和旅游观光车辆800辆,合计4570辆。配套建设充电维护站50座。
湖南省多年来高度重视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在2008年出台的《关于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2012年前,省、市财政每年共安排4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市场推广。今年初,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成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首批试点城市后,长株潭3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长沙市设立了每年100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2009-2012年,长沙市每年还将安排1亿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更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公交运营车辆,每年配套建设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纯电动公交车专用停保场。株洲市政府提出3年内设立6000万元的电动汽车专项资金,实现城市公交车全部电动化的发展目标。湘潭市政府给予每台电动公交车4万元的购车补贴。
专家组听取了实施方案汇报后,认为实施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符合论证要求,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财政部、科技部尽快批复实施。
(湖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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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micro (2009/7/15 18:08, 评分: 1楼 )

    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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