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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修订

2009/5/20 13:11 作者:HOPE 点击:2141 评论:1 条 【
 红网长沙5月19日讯(记者 李慧芳)5月19日下午,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修订草案、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办法草案和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的说明。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戚和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蔡力峰、肖雅瑜、刘莲玉,秘书长孙在田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肇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对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发展模式、空间结构、土地利用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条例》的修订,贯彻了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突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主题,强调了区域规划的统领作用和法律地位。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刘清君作了关于《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出台时间早,部分内容已与上位法不相符合,需要作相应的修订。湖南省道路运输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道路运输市场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立法予以规范。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肖刚强作了关于《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办法(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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