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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地区的16个小区半数大门未全开放

2011/6/25 09:53 作者:HOPE 点击:1232 评论:0 条 【
  长株潭报6月24日讯(记者 叶美妮)一个小区应该开几个门?对于这个答案,许多市民给出的回应是:那是物业的事情。记者随机抽样调查了长株潭地区16个小区,抽样结果是:半数小区大门未全开放。其中有的小区,千余名居民只能从一个大门出入。株洲消防支队支队长邹田荣的答案是:用作消防通道的大门要保证24小时畅通,要保证消防车及时进出。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则认为,不完全开放小区大门,侵犯了小区业主生活便利的权益。株洲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科长李波表示,小区大门怎么开,业主意见很关键。

  五成小区大门没有全开放

  昨日,记者抽取长株潭地区16个小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最终调查结果显示,其中8个小区没有完全开放小区大门,未开放的大门都是小区规划图纸中具有消防功能的大门。其中有四个小区,只留下一扇门出入,达到了平均1500位居民共用一个门。

  株洲芦淞区华商小区有三百多户人家,1000多人。三个大门中,只有一个大门供行人进出。华商小区宏达物业负责人杨建煌说,未开的门都是消防门。

  三个门只开了一个的小区还有长沙雨花区的山水花都小区和株洲石峰区的景秀名园小区。这两个小区分别有四百五十余户和五百余户,出入口需要供应1500人的出入。

  同在株洲芦淞区的康和山庄小区有500多户人家,2000人左右。小区的三扇门,其中一扇门被锁。被锁门的旁边就是一个保安亭,但是已经空置。中房物业管理康和山庄管理处主任黄安说,这扇被锁的门是消防通道。2009年,在部分住户要求下开放过。后来为了便于管理,节约资金,经过业主委员会投票赞同后,又被锁了。开放的两个大门有保安二十四小时看管。

  此外,株洲芦淞区的锦绣江山小区可容纳两千住户,小区共有四个大门。物业管理副主任王小强说,两个用作消防通道的大门在平常是被关的,另外开放的两扇大门有保安看管。

  八成受访者认为无所谓

  “他们把门关了,但是也给出了理由,说是消防通道,我们也只能接受。”住在株洲康和小区12栋三单元的王先生说。他家楼道出口就是小区“第三门”,不过大门紧锁,不能从这出入。大太阳下,居民就在大门上搭了杆子晒被褥。

  株洲芦淞区华商小区2栋2楼的肖师傅则认为,离家最近的大门封锁,出去买个菜都要绕一个大圈。他表示,他曾向物业反映过,物业不理会,他也很无奈。“不锁肯定会存在安全问题,但是完全可以白天打开,晚上再锁啊。”记者昨日采访的三十余位居民中,仅有6人认为消防通道必须保持通畅,其余24人(占八成)都认为无所谓。

  在株洲石峰区南车集团附近的怡园小区,小区物业九方物管所所长胡俊介绍,目前小区内共有八百余户住户,整个小区可行通道一共有5个。除一侧门外,其余四门皆有专人看守。各通道交通顺畅。侧门起辅助作用,仅留有小门供居民进出。

  家住杉木塘社区景秀名园的周女士说:“作为消防通道的大门常年被锁,确实有些担心。但如果不锁,外人常年进进出出的,又担心安全隐患。”

  株洲芦淞区华商小区去年十月曾发生过一起火灾,小区三栋一楼的一个用作仓库的门面起火,这让门面隔壁的住户唐师傅很担心。他希望消防部门能督促物管打开消防通道,防患于未然。

  株洲荷塘区430社区茶园小区目前共36栋居民楼,约4000位居民,目前有6个门,3个门可以通车,另外3个小门仅供行人上下楼梯通行。记者随机询问5位居民,没有一个人能准确报出小区的大门数量。回答普遍为“三四个吧”“四五个吧”,无一人能够给予肯定回答,而对于这些大门中,哪里是消防通道,也没有一人清楚。

  株洲火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江花园的三个门都是24小时处于开放状态的,小区管理处主任喻先生却给记者大倒苦水,“多一个门就多十几万的开销啊!”他给记者算了一笔帐:开一个门,要增加至少三个保安,要增设一个亭岗,一年下来人工费也要十几万。即使业主物业费不增加,他们也得满足业主的要求。

  消防部门:消防通道不能锁

  株洲芦淞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江禾说,每个小区需要保有消防车通道,但对数量并没有硬性规定。“消防车通道是不能被锁的,但是未被用作消防车通道的出入口,我们不能强求它打开。”江禾表示,如果物业出于防盗等方面的考虑,将消防车通道锁住,必须有人二十四小时值班,并保证能及时将其打开。“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到达后,因为消防车通道被锁住而耽误施救,必须追究物业方面的责任。”

  对于“及时打开”的定义,江禾说,只要在消防车到达之前打开都行。而在接到报警后,消防车必须在五分钟内赶往辖区,也就是说,从发生事故到保安将其大门打开,不能超过5分钟。据本报记者试验,多家小区物管处保安人员从值班岗亭到达被关闭的大门处,时间基本上都超过5分钟。

  株洲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如需封锁消防通道应事先征询业主意见

  株洲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长李波表示,目前确实有小区将用作消防通道的大门上锁的情况,而采取这一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物业成本的支出。记者询问,作为物业,是否有权关闭甚至是封锁消防通道呢?李波表示,物业作为一个服务单位,其所能履行的职责都属于合同行为。如果说合同上明确规定了消防通道必须开放,而实际生活中被锁的话,这就属于违约行为;而即便合同上针对消防通道没有明确的使用条例规定,作为物业方如需封锁消防通道,亦应事先征询业主意见,在获得业主同意后,方能执行。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侵犯了小区业主生活便利的权益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认为,这实质上是物业公司为了节约成本,但侵犯了小区业主生活便利的权益,也是一种违约行为。“虽然合同上可能没写明,但是一种被漠视的权益,物业公司应该尊重业主的权益。” “消防法规定了不能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如果它是消防通道,就应该开门。因为如果万一发生火灾,难道还要保安来临时开门?但是具体如何界定消防通道,应该由消防部门来解释。”“如果业主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申副教授认为,可以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行交涉。如果得不到满意回复,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

来源:长株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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