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这一构想最早是为解决台湾问题量身订制,却率先运用到了香港问题的解决上。1981年9月,叶剑英提出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建议:祖国统一后,台湾可以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等。1982年1月,邓小平在接见来访的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滋时指出,叶剑英提出的九条方针,“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一国两制”概念的第一次明确提出。
1984年12月和1987年4月,中国政府先后同英国、葡萄牙政府签署联合声明,用“一国两制”原则圆满解决了中国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的问题。
转自新浪: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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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作者:静禅 (2009/3/7 21:13, 评分: 1楼 )
作者:HOPE (2009/3/9 19:01, 评分: 2楼 )
你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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