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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绿心 120平方公里禁止开发

2013/12/6 14:54 作者:Edit 点击:1821 评论:0 条 【
本报记者谭旭燕长沙报道

长江中游城市群总体规划草案预计在明年6月出台,这是国家发改委近期发布的一个重磅消息。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重要区域,长株潭城市群已经实现了基本顶层规划设计,其中包括《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在内的14个专项规划已获省政府批准,另有4个专项规划已完成编制正待省政府批准。

14个专项规划获得省政府批准

有了蓝图好办事。据省政府介绍,目前已获得省政府批准实施的专项规划有14个。

这14个专项规划分别是综合交通、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信息同享、生态建设、水利建设、核心区空间开发与布局、系统性投融资、工业布局、环境同治、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城市群城镇体系、核心区建设管治、“十二五”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规划、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

与此同时,土地利用、文化产业、旅游发展、城市群国土规划4个专项规划已完成编制正待省政府批准。示范区十八片区均完成片区规划编制,并通过所属市人民政府和省两型办组织的省直部门联合审查。

通过一个又一个的项目规划,两型设想不断落地,细化,转化成各地建设工程蓝图。几年来,湖南已经编制了城市群城际铁路线网规划、湘江风光带、湘江长沙综合枢纽、芙蓉大道等一大批项目规划。

525平方公里生态区域实行保护利用

不仅规划细致,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还创造性地提出了“绿心”的概念。

什么是生态绿心地区?《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介绍,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是指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之间的城际生态隔离、保护区域。根据规划,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将对525平方公里生态区域实行保护利用,其中120平方公里原生态实行禁止开发。

生态绿心地区保护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的原则,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控制建设区。





在禁止开发区内,除生态建设、景观保护建设、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当地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在限制开发区内,除前款规定可以进行的建设以及土地整理、村镇建设和适当的旅游休闲设施建设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在控制建设区内,禁止工业和其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逐步退出现有工业项目。

“禁止在生态绿心地区使用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在森林防火期的生态绿心地区的森林防火区内禁止野外用火;禁止在生态绿心地区侵占、填堵(埋)河道、湖泊和水库;禁止在生态绿心地区河道内采砂;禁止在生态绿心地区经营水上餐饮。”《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作出严格限制。

作者:谭旭燕长沙
本文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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