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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下 地方政府呼吁打破土地供应垄断

2010/6/29 19:58 作者:蓝色白羊 点击:1027 评论:0 条 【
现有土地制度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很大的操作空间,实现集约用地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职能,并完善不动产税如何节约集约用地,寻找城市化、工业化对用地需求的同时保护耕地的突破口?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认为,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职能。

每年的6月25日是全国的“土地日”,为迎接第20个土地日,国土部举行为期一周的活动。6月23日,国土资源报举行座谈会,讨论“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

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转变过去依靠土地、资金、劳动者数量来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自然要求必须节约集约用地。王小映认为,其转变目的在于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要用好“市场机制”,同时也要发挥“政府的独特优势”。

在市场方面,必须引进、探索一些有益的方式和坚持完善。他指出,有的地方市场化改革还不够,仍需深入。比如“土地整治”、“增减挂钩”等,仍需要发挥政府独有的优势。

但从长期根本上来看,适应经济转变的发展要求,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机制,首先要转变政府土地管理方面的职能。

在王小映看来,现存的“土地闲置、不节约集约”等问题均和政府职能有关,现在很多地方政府都是企业型、经营型的政府,像一个大公司一样经营土地。

而现有土地制度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很大的操作空间。他指出,中国现行土地基础是一个宽泛的征地制度,地方政府大量征地,为全方位土地经营提供了制度条件。

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要转变地方政府过度依靠房地产,利用土地“投入、扩张、融资”、土地收益进行公共投资的低水平的发展模式,使政府的职能由企业管理型向公共管理型转变。

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就可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此举也有利于扩大内需,扩大居民的投资渠道。

为此,王小映建议,通过改革逐步缩小政府的供地范围,同时通过完善不动产税制,使政策收益更多来自于土地税收,而不是来自所谓的土地出让收益。从而促进地方政府追求从土地收益向市场化监管等公共职能上转变,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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