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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政策再念“紧箍咒”

2010/4/15 17:16 作者:蓝色白羊 点击:900 评论:0 条 【
从4月1日起,长沙市房屋产权面积超过140㎡的家庭再购房将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昨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发布政策:“”,且从昨日起就实施,将长沙住房公积金之前对于二套房优惠政策的大门全部关闭。



政策回归到2008年前

昨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除了对于家庭已有产权面积超过140平米再购买、建造自住房的作出了不予提取公积金的限制外,还取消了《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管理办法》中关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一户籍内的成年子女、父母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同时对于购买、建造独栋别墅、联体别墅及商住两用自住房的,规定也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作为对4月1日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补充,此次调整是不是传递了一个公积金贷款已经全面收紧的信号呢?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张良武说,“这次的调整不能说是收紧,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长沙中心的政策全面放开,优惠不少,现在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热,此次一系列的调整只能说是政策的一个回归。”

仍可用于住房还贷

谈及此次调整的力度,张良武认为,这次调整的力度还是很大,但主要是一个心理上的影响力。“公积金贷款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上来说占的份额还比较少,而且公积金针对的人群还不是太广,所以说对于整个市场的影响,还仅限于心理层面,执行力的影响还是要小很多。”张良武解释道。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副处长徐国建说:“此次新规针对的只是购买别墅、商住两用房和家庭产权面积超过140平米的再次购房的,而已经申请贷款的消费者,在还贷满一年之后依然可以凭借贷款合同和还贷流程进行提取,但是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全年还贷总额。”例如一位长沙市民现有公积金余额为50000元,如果他每月还款2000元,一年就还款24000元,当他还款满一年后就可以凭借相关资料提取公积金余额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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