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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文化局没收学校自印试卷 只因领导亲属分班不如意?

2010/9/9 08:27 作者:扇子宝贝 点击:1336 评论:0 条 【
  红网长沙9月8日讯(记者 刘灿)8月25日,网友“为了公正”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称沅江一中自印试卷进行考试,被沅江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以“非法印刷试卷”为由没收,并被下达处罚通知。发帖人质问“沅江市文化局,学校自印试卷的非经营性教学活动凭什么处罚?”
  
  文化局进学校没收试卷一事发生后,引起了沅江市人民政府的重视。在当地政府组织文化、教育部门对此事进行协调后,事情已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沅江市人民政府要求市文化局加强文化稽查队伍建设,认真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文化局进校园没收考试试卷
  
  网友“为了公正”称,沅江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徐造辉、胡凯、蔡彬三人奉沅江文化局长之命来到沅江一中进行文化稽查,提走了该校高三学生第二天准备考试的试卷,理由是“学校复印室非法印刷试卷”。
  
  在文化局送来的处罚通知书上,违法原因是“经现场调查,你(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印刷复印试卷的行为,已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现限你(单位),于2010年8月27日到沅江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接受调查及处罚。”
  
  网友“为了公正”称,老师们当时听了之后,只有一种反应:无话可说。文化局的理由太荒唐,真是闻所未闻。“我们有三点不明白,首先,学校印制对学生进行考试的试卷(自己命题)也是非法?其次,学校是否属于文化市场范畴?第三,学校印刷自己命题、自己制卷的考试卷是否要到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备案审核后方可制卷并考试?”
  
  “据说文化局此次没收试卷的原因,是因为文化局某主要领导的亲戚子女在沅江一中高二分班时编班不如意引起的。”试卷被没收之后,网友“为了公正”选择在网上发帖,希望沅江市文化局能够就此事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沅江市政府:文化局应进行自查
  
  接到网友的投诉后,红网将网友反映的情况转交给沅江市政府,对此,沅江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调查处理。同时,沅江市政府通知市文化局稽查大队将试卷于当日全部返还沅江一中。次日,学校考试正常举行。
  
  9月7日,沅江市政府就处理结果发来回函,回函称,沅江市人民政府已组织文化、教育部门对此事进行协调,事情已得到妥善处理。沅江市人民政府要求市文化局加强文化稽查队伍建设,认真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同时,沅江市政府还实行进入学校检查备案准入制度和检查登记制度,未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优办批准,政府机关单位不得进入学校执法检查。
  
  律师:文化局没有法定处罚依据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向明认为,如果沅江一中是属于“自印试卷非经营性活动”,那么沅江市文化局的行政处罚无效,因为没有法定处罚的依据。
  
  袁向明称,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行政主管部门在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印刷试卷从事盈利,属于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根据该《条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无法定依据。“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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