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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坚决取缔六种情形的乱收费

2010/8/10 14:48 作者:善解人衣 点击:1109 评论:0 条 【
  红网长沙8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 记者昨日从湖南省物价局获悉,从现在起至9月底以前,我省将展开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集中治理。尤其将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环节的各项收费,一并进行专项治理。

  本次集中清理行动,,包括: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其他乱收费行为。

  据了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在此次治理规范基础上,建立健全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制度。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将纳入《湖南省定价目录》,明确具体的定价项目、定价主体、定价内容、定价形式、定价部门和定价范围等,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将制定或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对涉及面广、涉及金额较大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政策进行公开评估;已制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加强跟踪调查和定期清理。

  从8月20日起,治理将进入集中审核阶段。审核期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部门清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治理后重新规范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频次、收费范围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重新公布。未予审核公布,不得继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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