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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启动政府机构改革 市政府工作部门将设39个

2010/7/18 20:07 作者:蓝色白羊 点击:822 评论:0 条 【
)“市经委”、“市建委”、“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一些熟悉的名字,将就此定格;“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一批新机构,即将运行。昨日,长沙市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并公布了改革方案。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出席。

  “该让步给市场的,让步给市场”

  2008年3月,中央制定出台了《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我国以大部门体制为主要特征的第六次政府机构改革在全国范围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原则精神,此次长沙市政府改革总的要求是:“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完善管理、严控编制。”

  经过长期的调研和听取意见,昨日的会议上,下发了已得到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该由政府管理的,由政府管理;该让步给市场的,让步给市场。”陈润儿说,要取得预期的效果,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转变政府职位”位列此次机构改革任务的首位。

  不得超限额自定行政机构

  为了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此次改革将进行大规模的组织结构的优化调整。

  按照方案,今后市政府不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统称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凡工作可以交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或职能部门进行协调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议事协调机构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确需保留的要在机构限额内设置。

  该意见要求,今后不得超限额自定行政机构,不得新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不允许将行政机构改为事业单位。

  机构改革后的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9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10个。

  各部门要抓紧制定“三定”规定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是在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压力的情况下进行的。”张剑飞要求,会后改革工作要迅速铺开。新组建的部门要立即着手开展工作,尽早挂牌运转;撤并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做好职能划转。

  按照部署,会后各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人,抓紧制定本部门的“三定”规定(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并在15天内提交市编办审核。各部门“三定”规定的审批和人员定岗工作,要在201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此外,此次无论是调整变动的部门还是保留的部门,都要求按新的改革要求重新制定“三定”规定,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完善内设机构设置,规范领导职数配备等。

  2011年底前消化超编人员
  
  红网长沙7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赵晶)此次机构改革不进行人员编制的精简,合并新组建的部门,各单位原有人员编制相应予以整合,部门间机构或只能调整变动的,其人员编制按“人随事走”的原则办理,即在划转职能时,原确定给该项职能的编制和在编人员随职能一并划转。方案提出,力争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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