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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邮寄药长起胡子 20岁女孩哮喘病加重痛苦离人世

2010/4/2 16:49 作者:蓝色白羊 点击:797 评论:0 条 【
 吃邮购药,20岁女孩痛苦地走了

  “我女儿走了,是在3月29日的晚上走的。走时非常痛苦,死于呼吸衰竭。”昨天傍晚6时许,记者接到了金玉玲母亲的电话,电话那头她极力想抑制住自己的哭泣,但最后未能忍住。

  3月25日下午,在湘雅二医院急诊科,记者见到20岁的金玉玲时,她身体孱弱,呼吸急促,对害其病重的“润肺丸”说了句“我恨死这药了”。

  吃了邮寄药长起了胡子

  3月25日,患有哮喘病的金玉玲在邵阳市中心医院治疗2个月,不见好转,于是家人就将其转到了湘雅二医院急诊科抢救。金玉玲的母亲说,在邵阳治疗期间,她女儿很后悔邮购的行为,这种药害其不浅。在这2个月的治疗时间里,被病痛折磨的金玉玲基本上没有睡觉。“睡到半夜的时候,就得趴着睡,不然就感觉心都要从嘴里蹦出来。”在3月25日,金玉玲见到记者时说。

  金玉玲从小就患有哮喘病。去年,她在网上发现一家名为“仲景呼吸科”的医疗机构,研制了一种药叫“润肺丸”。金玉玲母亲介绍,孩子刚吃这个邮寄药时,效果非常好,但有一次,那个药晚到了几天,孩子就痛苦得不行,然后就是呼吸很困难。吃了这个药后,孩子就一直没有来月经,同时嘴巴上还长了胡子。在邵阳治疗期间,金玉玲述说了邮寄药对她的伤害:“这药太害人了,让我生不如死。”

  死于无药可治

  来湘雅二医院后,金玉玲病情持续恶化,她的胰腺炎发作,经医院抢救了过来。但是处于昏迷状态。金玉玲母亲说,“看到奄奄一息的孩子,我真怕死在长沙,于是就将孩子转到了邵阳。3月29日,抵抗不了疾病折磨的孩子走了,临走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没能跟家人说上一句话。”

  有报道说:这类药物是非法生产的,里面含有大剂量的激素、氨茶碱、精神类药物和可待因。长期服用有极大的副作用:向心性肥胖、药物依赖、骨质疏松,最麻烦的是一旦病情加重,所有的药物治疗效果都不好。

  湘雅二医院急诊专家说,因为这些药物价格便宜,经济条件一般的病人都愿意购买,所以这种情况在省内极其常见。

  省药监局介入调查

  昨日傍晚,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打电话给记者,要求调查这个女孩子吃的邮寄药的情况,准备介入调查。该负责人说,今年将网上邮寄非法药作为打击的重点。

  长沙市第三医院药剂科主任张莉主任药师建议哮喘患者应在正规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接受治疗,对于邮购药品一定要慎重,千万不要轻信其夸大其词的疗效宣传。不正确的治疗可导致哮喘反复发作并进一步加重病情,治疗费用将会更高。

  [专家提醒]

  不要陷入“根治”陷阱

   “我院就接收了多位服用邮购药物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哮喘患者。”昨日,长沙市第三医院药剂科主任张莉主任药师说。她说,患者因为轻信了某些网络或报纸上宣称可“根治哮喘”的秘方,从而陷入邮购药品的陷阱。

  鉴别药品真伪最有效的方法是进行严格的药品检验,不具备药品检验的条件时,可根据药品的以下特征来进行初步识别:①首先看有无“国药准字”批准文号,是否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上市的药品,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 www.sfda.gov.cn )进行查询,没有批准文号的即为非药品;②查看有无批号,批号一般是该批药品的出厂日期;③有无生产厂家;无上述3项者为“三无产品”,涉假的可能性大;④ 查看有效期,药品外观有无变色、变质、潮解、崩裂以及包装是否破损;⑤看药品说明书,合格药品均附有说明书,经批准合法生产的药品说明书内容严谨,治疗范围限定严格,并有详细的使用方法、禁忌症、不良反应等内容,类似标注无毒副作用、包治百病的药往往是假药。此外,我国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消费者需谨记处方药是不得邮售的。


【星辰在线 通晓长沙】本文网址:http://news.changsha.cn/cs/3/201004/t20100402_10877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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