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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住宅70年后续期是否付费仍在讨论中

2010/3/7 20:39 作者:蓝色白羊 点击:953 评论:0 条 【
昨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列席全国人大宁夏代表团的审议会议。他透露,住宅的建设用地70年使用权期满后,续期是否需要付费,目前仍在讨论中,还没有确定。

记者问:“有报道说正在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取消了住宅建设用地70年的使用权期满无偿自动续期的说法,将来续期可能会收费。”

徐绍史说,《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大家都很关心,修改工作已经提到了议事的日程,现在还在讨论。

记者追问:“那将来续期是要付费还是免费的呢?”

徐绍史说,这个还在讨论,还没有确定下来。此外,徐绍史还透露,多部委正在进行的小产权房摸底调查工作将在一年左右得出结果。此后,针对小产权房的不同情况将出台清理的政策。

【延伸阅读】多部委正调查小产权房 一年左右出台清理政策

昨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列席全国人大宁夏代表团的审议会议。他透露,多部委正在进行的小产权房摸底调查工作将在一年左右得出结果。此后,针对小产权房的不同情况将出台清理政策。

关于房地产用地

保障房经适房供地将增加

记者: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土地的管理措施列入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今年,国土部将在稳定房地产市场上出台什么政策?

徐绍史:国务院提了两个文件,一个是“国四条”,一个是“国十一条”,国土资源部一定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来参与调控。首先是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尤其是保障房和经适房的土地供应会增加,而且保障房用地都是划拨的,在收费上也将是优惠的,这样就能保证保障房用地的低成本使用。

记者:对土地的招拍挂制度是否会进行完善?

徐绍史:这也是第二个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招拍挂制度。招拍挂制度最大的好处是防止暗箱操作,但它也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比如说拍到土地后,首付要达到50%,一年内要全部付清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款项。另外,还将从综合评价的指标、房地产企业的资质门槛等方面,不断完善招拍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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