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
  • 株洲
  • 湘潭
您的位置首页 >> 生活娱乐 >> 房产置业

开发商拿地本月起 需要先书面申报开竣工时间

2010/4/6 16:26 作者:蓝色白羊 点击:779 评论:0 条 【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要求从本月起,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用地者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各地应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验。

《通知》明确要求,对2004年8月31日前出让而至今没有开发利用的土地,必须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未处置的大宗闲置土地,省厅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处置到位。对土地闲置量较大的,将扣减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我来说两句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最新评论

  • 长沙
  • 株洲
  • 湘潭
  • 湖南
  • 国内外

资讯

  • 要闻
  • 社会
  • 娱乐
  • 视点
  • 体育

活跃会员